新華網廣州9月1日新媒體專電(記者詹奕嘉 毛一竹)廣東省揭陽市委原書記陳弘平涉嫌與當地農民林培強聯手,以“復墾耕地、加強生態環境整治,道路基礎設施建設”為由,共同貪污350萬元公款用於“造陰宅、求風水”。8月26日,隨著林培強在廣州中院受審,這場“以權謀私”“瞞天過海”的鬧劇被曝光,引發社會關註。
  “官員迷風水,心中多有鬼。”部分反腐和政務專家認為,官員越腐敗,心理越脆弱,越容易修陰宅、拜鬼神、求風水、占卜問卦為己“求平安”,這折射出部分官員的私欲膨脹,更暴露出懲治“公權私用”仍任重道遠。凈化政治生態,關鍵在於權力運行和監督“陽光化”,讓此類“陰氣邪氣”再無孳生的環境。
  官選地民出力 共貪公款修陰宅
  陳弘平,廣東省揭陽市委原書記、廣東省人大農村農業委員會原主任委員。2012年11月,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陳弘平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2013年6月底,廣東省檢察院對外披露,陳弘平因涉嫌受賄罪被批捕。
  陳弘平案至今尚未進入開庭審理程序,但8月26日廣州中院審理的林培強涉嫌貪污案,已令此案揭開冰山一角。
  據公訴方指控,2010年8月,林培強與時任揭陽市委書記的陳弘平選定該市揭東縣錫場鎮一處山地供陳弘平建造陰宅、風水工程及農莊,林培強負責承包山地及工程建設,陳弘平負責解決工程建設資金。
  2010年10月,林培強辦妥山地承包手續後,註冊成立揭東縣培英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當年11月,林培強應陳弘平要求,虛構培英公司需開墾700畝耕地、修建進場水泥路等事由,以“關於支持復墾耕地的請示”及“加強生態環境整治、道路基礎設施建設申請補助的請示”為題寫出書面報告。
  陳弘平將上述請示批轉給揭陽市國土局局長陳某、公路局局長鄭某,並督促他們儘快撥款。上述兩機關先後撥款350萬元至培英公司賬戶,巨額公款由此“移花接木”成為“陰宅”建設資金。公訴方認為,林培強與陳弘平勾結,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共同侵吞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
  林培強在法庭上說,獲得350萬元撥款後,他主要用於修路、購買鋼筋水泥、支付人工費等,全部用於“風水”工程的建設。“我是一個農民,什麼都不懂,如果不是陳弘平命令我做,我也不可能有這麼大的膽量去做這麼大的工程,一切都是聽從陳弘平的安排。”
  官員迷風水是“作死”之舉
  記者從此案庭審獲悉,和陳弘平、林培強一起“選地”的還有一位“風水先生”。林培強在法庭上說,陳弘平看中涉案地塊後,“風水先生”建議,修建大壩儲水,再建些農莊、種些樹,這樣子就有山有水,此處風水就能“聚氣”。陳弘平聽信風水先生的話,並把工程建設交給他負責。
  “不問蒼生問鬼神”不是新鮮事,但近年來部分官員迷信風水、占卜問卦、求神拜佛的現象越發嚴重。在廣東,韶關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原局長葉樹養辦理命案時喜歡請“大師”到現場“算一算”凶手去向;汕頭市委原書記黃志光收受深圳金光華實業集團公司董事長李亞鶴100萬元現金,並以其子黃偉的名義捐贈給廣東省海豐縣蓮花山雞鳴寺。
  一些專家指出,官員越是腐敗,心理越是脆弱,所以才會修陰宅、拜鬼神、求風水、占卜問卦來“求平安”,而貪污公款“造陰宅”,實則是私欲膨脹、“公權私用”的表現。
  “陳弘平用公共資源為自己修建陰宅、風水工程及農莊,是‘委托人’;林培強受命成立公司,是陳弘平濫用公權的代理人和具體執行人。”廣東省委黨校幹部教育學院副院長李綏州說:“修建陰宅、風水工程沒有什麼技術含量,陳弘平選擇‘沒什麼文化’的林培強也算是‘獨具慧眼、事得其人’。”
  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郭巍青認為,350萬元公款被用來“造陰宅”,正暴露出一些官員私欲膨脹、權力濫用的嚴重程度,而像陳弘平這樣的腐敗分子居然敢用公款來安排建造死後才用得上的“陰宅”,著實是應了一句網絡流行語“不作死就不會死”。
  用陽光監督驅散官員“邪氣”
  專家們認為,遏制官員濫用職權、推進權力陽光監督是防止“撥公款建陰宅”、治理腐敗官員“陰氣邪氣”的根本舉措。“權力運行陽光化了,官場生態自然一片明媚,陰氣邪氣再無孳生的環境。陳弘平案的最大教訓是要完善公共財政監管制度,嚴格執行大額度公款支出審核程序,防止書記一句話就能動用幾百萬財政撥款。”李綏州說。
  李綏州、郭巍青等專家還認為,避免“公權私用”,首先要加強權力公開、深化推廣權力清單制度,明確權力運行流程,其次要強化制約、加強監督,提高社會公眾對重大決策和重要項目的參與。決策的實施、資金的使用要公開、透明,讓群眾來制約權力,讓輿論來監督權力運行,杜絕官員為滿足私欲花公款‘造陰宅’的荒謬現象。
(編輯:SN117)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j93yjcst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